一、母公司财务负责人可以兼任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吗
如果公司的章程中并未明文规定董事不可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之职务,则董事便可身兼财务负责人职责。
章程中的规定确实禁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人担任兼职监事。
值得注意的是,母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有权兼职担任其旗下下属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而且,由母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来兼职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也能有效地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同时节约人力资源成本。
《公司法》
第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百一十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我是子公司法人,占股20%,总公司有权把我剔除吗
在符合法律规范下,法定代表人可经由股东大会决议进行自由变动。
应明确理解,法定代表人实质上仅是企业的一种职位身份,象征着公司依法享有并行使某些特定的民事权力。
此外,我们还需了解到,作为集团公司,其享有的权利之一便是解除子公司法人之间的相关合同。
此外,该集团公司与旗下子公司间的法律关系是基于子公司作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独立承担与其声誉相符的责任。
母公司仍具备对子公司所拥有的资产收益权的所有权,并且可以决定子公司的相关经营事务以及影响重大的经营决策。